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大鼎油储有限公司三期油品储罐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鼎油储有限公司三期油品储罐项目
建设单位:大鼎油储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大鼎油储有限公司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岙山岛海防村狗头颈东侧,为开山填海形成场地,本项目用地位于现有库区东北角出入口外侧。
规划建设进度:本项目预计于2028年6月投入运行。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施有6#罐组(设置2座1.6万m3外浮顶储罐、2座2万m3外浮顶储罐,储存燃料油,丙A类);7#罐组(设置1座2万m3外浮顶储罐、2座2万m3固定顶储罐、1座5000m3固定顶储罐、4座1.6万m3固定顶储罐,储存燃料油,丙A类);泵棚、初期雨水池1、初期雨水池2、辅助用房(含变配电、机柜间、泡沫站等)、危废暂存间、门卫、事故转输池和初期监测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鼎油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岙山岛海防村狗头颈东侧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39680997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0008482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上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