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旭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加热器件等电子产品的企业,原企业生产厂区位于新埭镇振兴北路(平湖市澳银洁具有限公司内),由于租约到期,原企业生产厂区已停产。为继续生产,企业拟租用平湖新星卫浴有限公司位于平湖市新埭镇洁兴路251号的部分已建厂房,实施本次搬迁后企业将形成年产加热器件等电子产品300万件的生产能力。目前该项目已由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30482-07-02-286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本项目主要进行加热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由于项目生产不涉及铅蓄电池制造;不涉及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涂料;工艺不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因此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以公开。